合用于中等侵蚀环境以下的钢铁制品、机械设备等钢铁理论作打底防护用,,如钢结构、市政设施等、电梯配件、机电设备、管线、储罐等理论的防锈打底。。
施工前提:
1.基材和环境温度 5—40℃,,
2.基材温度比空气露点温度高3℃以上。。
3.施工及干燥期间相对湿度不大于75%。。
注:未达到施工前提的,,可通过升温基材,,透风,,加热等方式进行改善。。
理论处置:
1.基材理论处置要求达到Sa2或St2级尺度以上。。
2.被涂物理论应彻底干燥、无油污、无尘埃等杂质。。
施工方式:
空气喷涂、无气喷涂、辊涂/刷涂
稀释剂:
净水,,增长量≤15%。。
贮存温度5℃-40℃,,贮存于阴凉透风处,,有效贮存期为6个月,,超过贮存期的产品,,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。